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3/29 20:28:57 注册建筑师考试
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册建筑师考试

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月20日─3月8日(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有效工作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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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1、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
  四、报考条件
  ㈠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满足《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所列学位或学历的毕业人员按附件1执行;
  ⑵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㈡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照《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㈢香港、澳门居民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职业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㈠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信息:

 

 ㈡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信息: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依次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

 

  (一)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后: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u/kszx)“相关下载”栏目。

 

  (二) 提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分为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须选择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科目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4核对确认。完成报考信息提交后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再次核对确认,首次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报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以备资格审查用(续考人员不需打印)。

 

  注意: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报考人员将分为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两类:首次报考人员是填报信息时网上报名档案库中不存在个人考试档案信息的考生,续考人员是指在网上报名档案库中存在个人考试档案信息的考生。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考生,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处于停考时限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三) 资格审查和复核 

 1.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续考人员不需现场资格审查) 

 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核对确认后,须到全市五个资格审查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 

 ⑴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在www.ccc.gov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Ⅱ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验原件;

  Ⅲ 设计业绩(含项目名称、规模、起止时间、本人工作内容、担任何职、证明人及电话等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可参照《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登记表》填写,该表在www.ccc.gov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Ⅳ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在www.ccc.gov网“表格下载”栏下载),1份,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不填报;

  Ⅴ 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和无违反职业道德书面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各1份; 

 Ⅵ 从报名系统打印出的《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地点  为方便市内各区县(自治县)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注管办”)共设置以下五个审查点。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就近进行审查;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可由工作单位委派专人携带资料代为办理。 

 1)北部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含万盛经开区)、潼南县、铜梁县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联系电话:67515653、67523411)。 

 2)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万州区城乡建委负责(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5号,联系电话:58221164)。 

 3)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石柱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涪陵区城乡建委负责(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联系电话:72379392)。 

 4)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黔江区城乡建委负责(地址: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联系电话: 79230569)。 

 5)永川区、大足区(含双桥经开区)、荣昌县、璧山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永川区城乡建委负责(地址: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联系电话:49812583)。  

(3)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区城乡建委应将片区内现场审查“合格”和“不合格”的新考生名单(其中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面说明理由)汇总后,于当日内报市注管办。市注管办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审。 

 2.续考人员信息复核  续考人员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由市注管办进行报考信息复核。成绩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3.网上报考资格审核  市注管办根据报考人员在现场和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对照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说明理由。 

 4.资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网上报考信息及现场资格审查(续考人员不需要)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当前报考状态】栏中的“当前报考状态”查询报名是否通过了审核。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如审核未通过,可按“考试状态”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后重新操作,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则点击【缴费】进行网上支付。 

 (四)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2月20日─3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和档案管理费。  收费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首次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续考人员不再缴纳。注意: 

 1、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续考人员“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续考人员注意查收。  

(五) 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4月28日至5月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在考试当天(5月6日-7日,13日-14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可办理执业资格证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七、考场设置 

 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咨询电话  

(一)现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67515653、67523411; 

 (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考务、缴费等咨询电话:86868837、86868838。  九、其它要求 

 ㈠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㈡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

  ㈢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和《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㈣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钢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㈤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㈥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各项人事考试。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㈦ 本通知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www.ccc.gov)、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qhrss.gov)和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网站同时发布。

  ㈧ 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此文件后及时转发,作好宣传发动,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和考试准备工作。

 

附件:

 1.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2.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3.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doc

4.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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