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02:21:15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源流分析
  何炜
  本文从国家——社会关系的角度,对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加以了分析,认为西方的政府职能理论是在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之后产生的,并随着国家向社会的扩展过程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立足于市场的缺陷和社会的不自足性,希望通过政府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发挥来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面对着国家干预逐步加强的趋势,从个人自由和市场效率出发,强调对政府作用施以必要的限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则向人们展示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职能拓展之间的关系.最后,在上述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说明了西方政府职能理论对我国政府职能研究和实践的参考意义.
  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十分重视对政府职能问题的研究,他们从不同的立场、角度出发,结合各自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形成了众多纷繁复杂的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学说.纵观历史,大多数的西方政府职能理论都是沿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的两条线索独立发展并交叉作用的,它们构成了西方学术界的主流;另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作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理论思潮,也在政府职能问题上提出了独到见解.对于这三种西方主要的政府职能理论进行必要的整理工作,无疑将会有助于我国目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理论与实践.
  一、现代政府职能理论产生的历史前提
  政府职能一般是指政府在整个社会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当人类社会出现第一个国家的时候,政府职能也就随之产生了.(注:在政治学理论中,“国家”与“政府”是层次不同的两个概念.但在本文中,政府是作为国家的主要代表出现的,因而我们不在“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之间进行刻意的区分.)然而,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作为系统地界定政府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学说,却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充分发展,市民社会逐步成熟之后才真正出现的.换言之,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是现代西方政府职能理论产生的历史前提.
  近代资本主义发展之前,西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国家——社会紧密一体的关系模式.具体地讲,从社会中生成的国家,由于掌握着相对丰富的社会资源,从而在与社会其他部分的联系中占据了主导性地位,甚至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生活的笼罩和控制.譬如,在古希腊时期,城邦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就是合二为一的,与城邦利益相脱离的社会利益即便存在,在伦理和法律上也是不能允许的;西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二种关系模式是国家——社会相互分立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与社会的联系是极为有限的:国家固然无法有效地控制社会,社会却也没能为国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影响.西欧封建时期的情况大致便是如此.(注:以上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论述,参见唐士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44页.)
  在以上的两种国家——社会关系模式中,有关政府职能的系统理论是很难形成的.这主要是因为,政府职能问题,首先是政府应该管什么的问题,在上述的历史时期,通常不是通过理论的形式,而是通过实践的形式来加以解决的.换句话说,无论是在国家与社会紧密一体还是两者相互分立的情况下,都缺乏对政府职能问题进行理论探索的客观需要.以国家——社会融为一体的情况为例,既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自主性和主导性力量,那么它对社会的管理及其管理的限度主要是依靠其自身的资源状况以及客观条件来决定的.政府与社会领域之间,实际上只存在着政府愿不愿意行使职能,能不能够行使职能的问题,并不存在政府应不应该行使职能的问题.同样的道理,虽然西欧封建国家与社会是分立的,但由于社会力量仍然比较羸弱,它们与国家之间缺乏经常性的联系,因为对政府职能问题加以理论研究的要求依然不很强烈.当然,在西方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有关政府或国家职能的零散观点,比如古希腊与中世纪哲学家对于政府职权划分的论述等等,但在总体上,这些观点并不涉及政府职能理论的基本内容(即政府在社会中应当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形式上也缺少必要的论证,尚不足以称之为完整的政府职能理论.
  西欧封建社会晚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在欧洲的一些城市中,最先出现一种外在于政治领域的社会生活领域,一般被人们叫作“市民社会”.最初的市民社会代表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之外萌发的资本主义经济生活,它在本质上与封建国家是相互对立的.资产阶级国家建立后,国家与社会在形式上依然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位,自由主义思想家们认为这种分离状态有利于防止国家对公民权利领域的肆意干涉;另一方面,应当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对立都是相对的,它们之间往往存在着频繁且深刻的内在联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黑格尔根据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页.)这也就是说,市民社会实际上构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社会基础,矗立于其上的国家机器体现和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国家一样都应该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导致了一种新型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出现.在这种国家——社会关系模式中,国家与社会之间有着一种既相互分离,又相互作用的密切联系.也正是在这种国家——社会的关系模式中,人们不得不对国家与政府管理社会的应然的权限加以理论上的思考,关于政府职能的理论研究因而也具有了现实的意义.大约在17、18世纪,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形成,西欧开始出现早期的政府职能理论.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西方主要的政府职能理论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其中,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侧重于对政府社会管理权力的限制,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侧重于发挥政府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而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则更多地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服务、相互支持的功能.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由于经济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独特地位和丰富内涵,特别是因为市场作为社会联系的主要方式的性质,政府经济职能问题成为了西方政府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二、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前面提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市民社会都是在封建社会内部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本质上看,它们与原有的封建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根本的矛盾.但在西方历史上,资产阶级曾经依靠封建君主的政治势力,为其自身利益的发展创造条件.这种资产阶级与封建君主的联合,导致了西欧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出现,它在思想上的反映则是17、18世纪具有“压倒一切的影响”的重商主义思潮.
  归纳起来,重商主义思想包括以下三点基本内容:第一,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金银等贵重金属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形态,财富即货币,货币即财富;货币的多寡应被视为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标准;第二,财富的源泉,除了开采金银矿外,就是对外贸易.只有遵循多卖少买、多收入少支出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外贸易流通,才能使财富增加,国家富强;第三,重商主义极力主张政府对国家经济尤其是对外贸易领域实行干预,制订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符合扩大出口和货币输入的要求.在这方面,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是一个突出的代表.他在1791年《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详细提出了重商主义的一系列政策主张.他认为,政府不但应该“拿出公款来弥补个人财力的不足”,在对外经济竞争中实行保护性关税、财政补贴等手段,而且必须采取发放政府奖金、技师监督等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注:〔美〕汉密尔顿:《关于制造业的报告》,参见赵一凡编:《美国的历史文献》,三联书店,1989年,第79—82页.)很显然,重商主义者的思想中已经初步地涉及到政府职能的内容,认为政府应当对社会经济活动施加必要影响以增进国家财富.
  重商主义包含着一种早期的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尽管它从来没有得到过系统地阐述,但却反映了资产阶级试图通过政治力量促进自然经济解体和资本原始积累的愿望.到了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同样表达了通过国家广泛介入,发展资本主义的观点.在黑格尔看来,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国家代表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它是整个社会进程中唯一真正的道义力量;由于市民社会中容易出现经济安排与道德规范的不自足状态,国家应当干预市民社会的事务,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由国家界定的人民普遍利益或排解市民社会自发产生的非正式和不公平现象.(注: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1页.)黑格尔关于“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学说架构,肯定了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涉及了国家干预的正当性问题.后来,这种关于国家至上的思想在20世纪的欧洲最终导致出了法西斯极权的恶果.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在宏观经济理论上的突破,在西方思想界掀起了一场革命.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由此一举占据了西方理论界的主导地位.这个时期的国家干预主义,与早期的重商主义相比,无论是在理论体系还是政策要求方面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凯恩斯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垄断资本主义在19世纪后期的发展,以及本世纪20、30年代震撼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的爆发,构成了凯恩斯革命的现实背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缺陷在这场经济危机中充分地暴露出来.以此为契机,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在历史的新阶段,重提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凯恩斯指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所假设的完全竞争的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由于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受到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偏好”和“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纯粹依靠市场调节的资本主义不可能导致社会供求的均衡,从而引发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经济危机也就由此产生.他认为,只有通过政府明智、积极的政策,把自由放任的自动均衡,改造成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的移动均衡,使资本主义成为“可调节的”的资本主义,这样才可以避免危机;实行“国家调节”,是现行的经济形态免于全面毁灭的唯一的切实途径.因此,政府应当通过宏观的财政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来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鼓励消费,引导需求,以此克服市场缺陷所带来的种种经济困难;在增加有效需求,实现高就业率的过程中,政府甚至可以执行“举债支出”的赤字政策.
  凯恩斯以后的许多西方经济学家秉承了凯氏的思路,在分析市场不足的基础上,界定政府的经济职能.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把“市场失效”当成了一个正式的经济分析概念使用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系统的阐述,认为外部影响、公共产品、垄断以及收入不公等现象的存在是导致政府对社会经济领域进行积极干预的因素.在这个方面,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从市场失灵的概念出发,把政府经济职能归纳为确立法律框架、改善经济效率、促进收入公平以及支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注:〔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552页.)
  如果从时间上看,政治学家对于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的研究并不晚于凯恩斯,但在理论影响力方面,它们则远远比不上凯氏的宏观经济理论.早在19世纪晚期,以格林、霍布豪斯为代表的英国思想家就已经察觉到政府干预社会生活的必要性.他们指出,国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地方进行干预,能够为每个公民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多的社会条件和更有利的社会环境,这同个人的自由并不冲突.费边社会主义的思想家认为,要实现资产阶级自由、博爱和平等的根本价值,就必须在经济上给予人们以最低标准的保证;政府不但要承担起维持全面收入的职能,还要广泛介入到社会生活中,解决公民的教育、医疗等问题.费边社会主义的一些观点后来成为了现代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础.到了战后70年代,美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发表了著作《正义论》,他在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中,讨论到政府职能的有关问题.罗尔斯指出,“作为公平的正义”奉行的是一种最大限度改善最少受益者地位的原则.政府应通过各种手段来保证具有类似天赋和动机的人拥有平等的受教育、受培养的机会;在经济活动和职业的自由选择中,政府应当通过对公司和私人团体活动的管理,来防止对较好地位的垄断性限制;最后,政府还应当确保一种社会最低受惠值.罗尔斯把政府分成了配给、稳定、分配和转让等四个部门,并指出,“这些划分不等于政府的通常组织机构划分,而应被理解为政府机构的不同功能”.(注:〔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66页.)罗尔斯的以上论述可以看作是从政治哲学的高度对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的一种概括.
  三、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在西方,与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相对立的就是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它的思想源头,可以归结到17、18世纪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关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如果给予比较完整的理解,实际上也包含了政治理论和经济理论两个方面.
  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家们关于政府职能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他们所坚持的“有限政府”论的学说中.这种学说一般以为,国家是人类在由自然状态向政治社会转化的过程中经过人民内部的契约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共同体.政府的权力是人们为了保证自己以及其他人的权利不受非法伤害而自愿让渡给政府的.既然政府的权力是人们赋予的,那么它在实施时也就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主张政府实行不干涉政策,给予个人和企业最大限度的自由放任,并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当集中在保障个人最大程度的自由及其私有财产权等方面.一些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如洛克、孟德斯鸠等人,都曾经有过减少干预、提倡自由贸易制度的论述.18世纪50至70年代,欧洲出现了以法国人魁奈为代表的重农主义经济学派.重农主义提出了“自然秩序”的观念,认为与国家干涉相比,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能够更有效地实现财富的增长.此后,亚当·斯密创造性地吸收了重农学派的观点,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自由放任政策的合理性.亚当·斯密的整个理论学说都是以“经济人”假设作为基础的,他认为人是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总是为自己打算,并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自由竞争的市场恰恰是能够符合人类利己本性的自然秩序.因此,在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个人的经济行为可以自动达成社会利益的实现,“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这个利益协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斯密写到,“(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注:〔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7页.)在亚当·斯密那里,市场是富有效率的,并且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政府不应当以自己的干涉行动来破坏自由市场机制的运行.据此,他明确地给政府职能下了具体的限定:(1)保护国家安全,使其不受外来侵犯;(2)保护社会上的个人安全,使其不受他人的侵害和压迫;(3)建设和维护某些私人无力办或不愿办的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简单地说,政府在社会中仅仅扮演“守夜人”和“警察”的角色.
  亚当·斯密所确立的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经过后代经济学家的不断发展,逐步演变为新古典经济自由主义.但从政府职能理论的角度来看,它们都强调自由放任的制度,反对国家政府对于经济的过分干预.本世纪三十年代以后,由于受到凯恩斯经济学说的冲击,经济自由主义一度消沉下去.
  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在战后60、70年代再度在学界中兴起.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的“滞胀”现象以及福利国家暴露的问题,使得人们对于凯恩斯理论以及其他的国家干预学说产生了怀疑.一批西方学者重新回到自由主义的立场上,对国家干预社会、经济领域的行为进行多角度的反思.他们一般被称为“新保守主义者”,其中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尤其引人注目.例如,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被人们认为西方最保守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在多本著作中,表达了自己对于国家干预主义和福利国家的看法.弗里德曼指出,西方国家干预的实践并不成功,它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正是国家的干预活动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了西方经济“滞胀”现象的出现;各种福利措施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干预的过程中还包含着对公民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政府的干预必须减少而不是增多,它的主要职能在于“防御外来敌人的侵略,确保我们的每一个同胞不受其他人的强迫,调节我们内部的纠纷,以及使我们能一致同意我们应遵循的准则”.(注:〔美〕米尔顿·弗里德曼等:《自由选择:个人声明》,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3页.)又例如,以詹姆士·布坎南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政府失效”的概念,并以此作为分析国家干预行为的基础.他们指出,由于人们在政治活动中同样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加上政党政治的竞争性特点,政府与政治本身也具有各种各样的缺陷和不足.因而,政府对于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干预,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市场的失效;相反,美国经济出现的高额赤字,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并存,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向人们证明,“市场的缺陷并不是把问题转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理由”(注:〔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译者前言”,第3页.),政府干预的范围应该尽可能地缩小.
  除了经济学家外,一些学者也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强烈地抨击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强调政府职权的不断扩大将会损害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美国的罗伯特·诺齐克就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他认为,个人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最弱意义的国家”体现了全部的正义;国家职能应当仅限于“防止暴力、盗窃、欺诈及保证契约履行”等方面;任何企图超越最弱国家的政治行为都将因为侵犯公民不做某些事情的权利而得不到道德上的证明.(注:〔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不难看出,诺齐克所要求的同样是一个“守夜人”或“警察”式的国家.
  由上述可见,现代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是在西方国家职能事实上已经极大扩展的情况下产生的,它们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传统,针对政府干预的弊端,主张把政府职能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四、“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政府职能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府职能的观点,散见于经典作家的国家学说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重点强调了国家的阶级镇压职能,同时也提及到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恩格斯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府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23页.)这表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乃至于它的扩大实际上都体现了维持政治统治的需要.
  “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批判的一种重要的哲学、社会政治思潮.一些学者延续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路,揭示了西方国家政府职能扩展的现象与资产阶级统治之间的联系.他们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到现代政府的经济干预职能和意识形态职能方面.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首先觉察到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职能扩大化的趋向,认为这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哈贝马斯曾经就这个问题提出过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国家机关执行着经济体系的许多职能.这些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通过总体计划,国家调节整个经济周期;创造和改善利用过剩积累资本的条件”(注:转引自陈振明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4页.);从效果上看,这些扩大了的经济职能减缓了经济危机,潜伏了阶级冲突,从而切实地保障了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当然,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大并不能从根本上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经济危机虽然因为政府的干预而得到缓解,但同时也造就了资本主义所面临的新的“合法性”危机.
  对国家意识形态职能的重视,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的一个特色.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如葛兰西、阿尔都塞等都曾谈到过这个问题.他们指出,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多地通过自己的思想文化职能干预社会生活;国家广泛地介入意识、文化和教育行业,传播有利于稳定现状的各种消息与观点;资产阶级通过国家机器,宣传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影响大众,在整个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据了统治地位.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以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为背景,反映了西方政府职能的变化趋势,它的一些结论颇有见地,引起了世人的瞩目.
  五、评价与启示
  西方的政府职能理论在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之后产生,并随着国家向社会的扩展过程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立足于市场的缺陷和社会的不自足性,希望通过政府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发挥来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面对着国家干预逐步加强的趋势,从个人自由和市场效率出发,强调对政府作用施以必要的限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则向人们展示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职能拓展之间的关系.
  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是西方思想界的主流学说.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发展,可以看作是这两种学说消长变化的历史.就理论本身而言,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无疑是相互对立的,但同时又具有互补的因素.因此,这两大理论之间的对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政治统治者们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平衡提供依据.在这种意义上,对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评价似乎不应仅仅言及理论内容,而应更多地考虑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及其功效.事实上,在当代西方,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社会、市场和政府都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两种主要的政府职能理论之间也开始出现了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倾向: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依然强调维护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也不再绝对地排斥国家干预,而是要求将这种干涉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理解以上的结论,对于我国当前政府职能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政府权力正在从一些社会领域中逐步地撤出.与此相适应,学界中也出现了批判所谓“全能政府”,要求政府减少干预行为的理论倾向,一部分学者甚至把西方的“小政府、大社会”当成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模式.这种理论倾向应该说有其自身的道理,因为在市场逐渐代替政府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必将呈现出总量递减的趋势.然而,从目标模式的角度,提倡“小政府、大社会”显然是不适宜的.一方面,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由于受到其自身历史与现实条件的制约,很难遵循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的基本思路.作为市场发育和社会发展主要推动者的中国政府将肯定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政府;另一方面,即便是西方国家,也已经部分地放弃了对“小政府”的追求,容忍了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因此,简单地用西方某一时期的某种理论观点来指导我国的具体实践,在理论上是不全面的,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总之,西方政府职能理论只不过为我们理论与实践工作提供了一个参照系.至于我国如何在政府干预和社会自主性之间寻求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仍然期待着政府职能理论领域更加具体、深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