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修辞学定义,为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23:06:02
如何界定修辞学定义,为什么?

如何界定修辞学定义,为什么?
如何界定修辞学定义,为什么?

如何界定修辞学定义,为什么?
继汤氏之后,在近百年的时间里,先后出版的修辞学论著为数众多,人们给修辞学所下的定义
也各说不一,其中较有影响的主要有如下几种说法:
1 、美辞说在我国修辞学界,持美辞说的学者较多,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的修辞专著中,如王易的《修辞学》和《修辞学通诠》、陈介白的《新著修辞学》、章衣萍的《修辞学讲话》都从“美辞”的角度给修辞学下过定义.王易认为“, 修辞学一名美辞学,因其讲述修饰辞句而使增其美之理论也.又说:“修辞学者,乃研究文辞之所以成美之学也.”陈介白认为“, 修辞学是研究文辞之如何精美和表出作者丰富的情思,以激动读者情思的一种学术.”[章衣萍指出“, 修辞学是研究文辞美化的一种艺术.”以上三家之言虽然提法有别,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强调修辞的核心是“美化文辞”,都侧重从美学角度给修辞学下定义.
特别是陈介白给修辞学所下的定义,实际上包含了以下三个要点:一是文字表达得要精美,这是要求形式美;二是要有丰富的情思,这是要求内容美;三是要能激起读者的情思,这是要求效果美.当然“美化文辞”是属于修辞学研究范围之内的事,但是,修辞和修辞学绝不能局限在“美化文辞”这一狭小的天地之中.比如从语体的角度而言,科技语体和公文事务语体并不追求什么“美化文辞”,但属科技语体和公文事务语体的文章、文件、著作,同样存在修辞问题,同样需要人们去认真加以研究.
鉴于早期的“美辞”论者过分强调书面语而忽视口语以及其他方面的缺陷,四十年代以后持“美辞说”的一些学者,在论及修辞和修辞学的定义时,在提法上有了一些明显的改变.如郑建业在《修辞学》一书中是这样给修辞学下定义的:“修辞学者,为研究语言文字之组织,使说者或作者了解运用语言文字之技巧,以期获得听者或读者之同情及美感之科学.质言之,即研究增美语言文字之方法论,故曰美辞学.”张弓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一书中,对修辞作了这样的界定:“修辞是为了有效地表达意旨,交流思想而适应现实语境,利用民族语言各种因素以美化语言.”由上不难看出,郑氏所谈的“美辞学”,主要涉及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以语言文字之组织作为研究对象,既包括书面语,也包括口头语;
二是研究增美语言文字之方法论,并善于运用增美语言文字之技巧;
三是要获得听者和读者的同情与美感,重视交际双方的情感交流.
而张氏所谈的“美化语言”,则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修辞必须有效地表达意旨;其二,修辞应适应现实语境;其三,应调动民族语言的多种因素(如语言、词汇、语法等) 以达到美化语言的目的.显然,郑、张二氏对修辞学特质的认识,已较早期的学者深化了一步.此外,台湾学者黄庆萱在其专著《修辞学》中,大陆学者谭永祥在其专著《汉语修辞美学》中,均有鲜明的美辞说倾向.从前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长期以来“, 美辞学”在修辞学界的影响的确是深远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美辞说”尚存在明显的缺失.因为修辞不仅仅要求“形象”、“鲜明”、“生动”,也还少不了“明确”、“通顺”、“平匀”、“稳密”.也就是说,修辞有“积极”与“消极”两端,二者必须兼顾,而“美辞说”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强调了“积极”一端而忽视了“消极”一端.
2 、调整语辞说
最先提出此说的是陈望道先生.陈氏在《修辞学发凡》一书中没有给“修辞学”下定义,但对“修辞”却作了如下解释:“修当作调整或适用解,辞当作语辞解,修辞就是调整或适用语辞.”在书中作者对上述提法作了进一步的说明:陈氏认为“, 语辞”并非单指“文辞”,而应包括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而所谓“调整和适用”,指的是在“材料配置定妥之后,配置定妥和语辞之间往往还有一个对于语辞力加调整、力求适用的过程;或是随笔冲口一恍就过的,或是添注涂改穷日累月的.”这就是说,“调整或适用”语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需要经过仔细修改润饰的,另一种是“随笔冲口一恍就过”,即时完成的.而不论是哪种情况,作者都十分强调“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不应是仅仅语辞的修饰,更不应是离开情境的修饰.”由于陈望道先生和《修辞学发凡》在修辞学界
所具有的重大影响,其后有不少修辞论著或工具书,都根据陈氏对“修辞”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来给
修辞和修辞学下定义.例如:修辞:简单地说,就是调整和修饰语言.修辞学:语言学的一门学科.它研究如何依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语文材料、各种表现手法,来恰当地表达思想和感情.修辞学就是研究修辞现象,探讨运用语辞以适应各种各样题旨情境的科学.这里有必要指出,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中提出“调整语辞”说,这在当时是很有针对性的.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修辞学界,“美辞说”及由此说而派生出的“修饰学”,一度相当盛行.当时有一些学者一味追求文辞的华美,不顾“意”和“情”,也不重视适应具体的语境.如有的学者认为:“修辞学是研究文辞美化的一种艺术.”修辞学追求的是文辞的美化,因此“辞”非“修”不可.“正如漂亮的女子一定讲求修饰”一样,“漂亮的文章, 一定也讲求修饰.”正是出于纠偏的考虑,陈氏首先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正本清源,十分明确地指出,调整语辞,为的是“达意传情”,即修辞是为表达一定的内容服务的.关于如何正确理解“调整”与“修饰”的区别与联系,陈氏在1962 年11 月29 日的一次谈话中,对此有过这样的追求:“那时修辞学界讲修辞一定要讲文言文,一定要讲修饰,讲雕琢,不问内容.我不提‘修饰’而讲‘调整’.其实调整也是修饰,只不过是离不开内容的修饰.为了与一般所说的修饰相区别, 我才提调整.”[ 14 ] 可见“调整语辞”说的产生,这是时代的产物.宗廷虎先生在陈氏有关论述的基础上,对“修辞”和“修辞学”所作的概括,则是对陈氏修辞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3 、规律说
“规律说”最初是由王希杰先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提出来的.王氏在《修辞学的定义及其
它》一文中,对“修辞”和“修辞学”是这样下定义的:“修辞是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
“修辞学是研究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的规律的科学.”作者之所以这样给“修辞”和“修辞学”下定义,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语法和逻辑都是指的某种规律———语法指的是语言的结构规律,逻辑指的是人类思维的规律,和‘语法、逻辑’相提并论的‘修辞’⋯⋯也应该是指的某种规律.”我们认为,这一见解是颇有新意,言之成理的.此后,有一些修辞论著和高校教材采用了这一说法.例如:“修辞,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修辞活动;一是指研究修辞规律的科学,也叫修辞学.”“修辞学是一门研究修辞活动中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规律、法则的科学.”我们认为“, 规律说”从总结修辞规律的视角给“修辞学”下定义,将其与“美辞说”和“调整语辞说”相比,有其独到之处.因为修辞活动中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和法则都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法则的总和,便是需要人们去认真加以研究的修辞系统.而修辞学不过是人们对这一客观存在的修辞系统的主观认识和描述.为此,“规律说”受到人们的重视,这是很自然的事.
4 、手段说
在20 世纪30 年代,石苇先生就提出过这样的观点:“用文字的形式去有效地传达思想感情的技术,就是修辞.”这可以视为“手段说”的雏型.在当代学者中,“手段说”的持论者以张静先生为代表.在张氏主编的《实用现代汉语》一书中,对“修辞”和“修辞学”作了如下的解释:“简略点说,修辞是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手段;详尽点说,修辞是在一定语境中运用语言材料提高话语表达效果的手段.”“专门研究运用语言的技巧,提高话语表达效果的手段的学科,叫修辞学.”何以这样给“修辞”和“修辞学”下定义,作者作了如下的说明:第一,修辞是手段,是运用语言的技巧,这是修辞的主旨;第二,修辞手段的运用是为了提高话语的表达效果,这是修辞的目的;第三,提高话语表达效果的手段是借助于语言材料形成的,这是修辞的基础,也指出了修辞与语言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第四,在一定语言环境中,运用语言材料构成的修辞手段才能提高话语的表达效果,这是修辞的原则,也指出了修辞和语境的关系.
此外,刘帆先生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说法:
广义地讲,修辞是一种言语表达技巧,是创造语言美的手段.”个人认为,上述解释和说明,强调要注意修辞和语境的关系,强调修辞是为了提高话语的表达效果,这都是对的.但是,如果把“修辞”和“修辞学”主要定格在“技术”、“技巧”、“手段”的范围之内,那就值得商榷了.
5 、综合说
在当代学者中,“说”的持论者有日渐增多的趋势.例如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一书讲到:
“修辞是为适应特定的题旨情景,运用恰当的语言手段,以追求理想的表达效果的规律.修辞学就是研究这种规律的科学.”
胡著对“修辞”和“修辞学”所下的定义,主要突出了以下要点:
其一,修辞离不开特定的题旨情境,因为修辞现象总是特定的题旨情境的产物.
其二,修辞讲究运用恰当的语言手段,这包括词语的锤炼、句式的选择、辞格的运用以及篇章结
构和语体风格等诸方面的内容.
其三,修辞追求理想的表达效果,这可以说是运用恰当的表达手段,适应特定的题旨情境所要
达到的目的.
以上所说的三个方面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是有规律可循的.
此外,骆小所先生在《现代修辞学》一书中给“修辞学”下定义时,也提出与胡著较为接近的观
点:
“修辞学是研究适应特定语境,而运用语语言表达的方法、技巧或规律的科学.”由于“综合说”是在集各家之长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揭示修辞和修辞学的本质特征方面更具有科学性和全面性.

关于修辞学的定义,除上面提到的较有影响的五种说法之外,尚有以张志公先生为代表的“选
择说”,以吴士文先生为代表的“加工说”,以姜宗伦先生为代表的“修饰说”,以刘焕辉先生为代表的“言语形式的适切组合说”.限于篇幅,对以上各说这里就不一一详加评介了.应该承认,上述各派各家之言都有一定道理,都从不同角度对“修辞”和“修辞学”的本质属性作了这样或那样的归纳和概括.但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一切科学中,越是基本的概念越难下定义.在修辞学中,对修辞学下一个人人满意的定义是很难的.”尽管给科学术语下定义很难,可是有一点这也是学术界业已取得的共识:给科学术语下定义,一是要尽可能准确地揭示该术语的本质属性;二是行文应力求简明扼要,不要拖泥带水.如果用这个尺度来衡量前面提到的名家之说,我们认为胡裕树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给“修辞”和“修辞学”所下的定义是比较可取的.
你自己整理下,我也是摘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