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清民族政策的比较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07:46:05
元清民族政策的比较

元清民族政策的比较
元清民族政策的比较

元清民族政策的比较
元朝疆域辽阔,今新疆、西藏、云南、东北广大地区、台湾及南海诸岛都在元统辖之内,大一统的局面客观上为唐末数百年间由于战乱、迁徙、杂居而形成的民族融合潮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元朝统治者为了削弱各族人民的反抗,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在建国之初就采取了民族分化压迫政策.元朝1271年定都立国号,至1368年大都被攻占,政权存在时间尚不满百年,很大程度上是与其民族分化政策分不开的.
  在战争中,蒙古政权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常用已经征服的民族去对付末征服的民族,最早征服的在地位上就比后来的要高一些.这样,就逐渐构成了一个蒙古人为最上,色目人、汉人、南人依次排下的民族等级.
  这四等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政治上的待遇和经济负担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在法律上规定蒙古、色目和汉人犯了罪,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只能向司法部门申诉,不能还手.蒙古人酒醉打死汉人者,只要交出一份埋葬费,就算了事.汉人、南人不准集体打猎,不准举行宗教活动,不准执持弓矢等武器.在政府机关中,蒙古人任正职,汉人、南人只能充当副职.如地方上的官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形成定例.同知、总管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在科举上也有区别,分进士为右左榜,蒙古人以右为上,因而在右榜上的蒙古、色目人都算上选,而列为左榜的汉人与南人就要低一级.蒙古人由科举出身者,一旦正式委任就是从六品官,而色目、汉人、南人则递降一级.在征敛税收方面也是按等征收,如括马(括马是一种非常时期为了军事目的而施行的强征),蒙古人不括,色目人括取三分之二,汉人、南人则全部括取.在这种等级社会中,色目与北人以右族贵人自居,视南人如奴隶.
  元朝短暂的统治时期,内乱不断,不仅自身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有的评价甚至认为其阻断了中华文明的发展序列.
  但同样是外族统治的满清政权,却能较好地处理民族问题,该政权不仅持续执政近三百年,而且其前期的康乾盛世至今还作为治世的典范,为世人津津乐道.
  清朝是以满族贵族为核心建立的,其社会基础是多民族的,满族在人数上是少数,针对这种客观情形,清朝统治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协调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
  蒙古族、汉族、藏族在清朝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作用突出,影响广泛,成为清政府民族关系格局中的主干.满与汉族相处,虽然要求剃发易服,表面上是满化,但实质却是汉化,满族从价值观念上汉化较彻底,对儒家文化认同感强;对于蒙、藏则以宗教为纽带,进行笼络同化.
  与以前各封建王朝相比,清朝具有空前完备的管理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机构,如理藩院、蒙古衙门等.事实证明,清朝的民族政策是有效的,不仅牢固地奠定了中国一统的基础,而且也让本民族获得长足发展.
  虽然这个政权最后还是衰败了,但这是一般政权积弊后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