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书院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化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02:45:39
明清时期书院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化

明清时期书院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化
明清时期书院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化

明清时期书院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中央官学
明太祖建都南京,建国学于鸡鸣山下.明成祖迁都北京,同时保留南京为陪都.将已改为北平府学的故元大都国子监又改成北京国子监,南京国子监依然存在,于是明朝国子监有南北两监之分.清代京师国子监沿袭明代北京国子监,校舍规制更加严整.原明南京国子监到清代改为江宁府学.乾隆五十年(1785年)建成宏大的辟雍,成为国子监的主建筑.
明清国子监沿袭前代,又称太学,既是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也是全国最高学府,机构齐整.明国子监隶属于礼部,清代成为朝廷独立设置的机构.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副长官为司业,在彝伦堂办公.教学管理机构为“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簿厅和掌馔厅.分别设有监丞、博士、典籍、典簿和掌馔等职.“六堂”为学生编制所在和学习场所,指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和广业六堂,有初、中、高三级.清代国子监祭酒、司业、监丞、博士等职,均有满、汉之分,各设1人.助教、学正、学录、典籍等职,有满、汉、蒙之分,往往并列而设.
明代国子监学生通称“监生”,依其来源分为四类:一是会试落榜的举人,称为举监.二是地方官学生员选拔入监的,称为贡监.明初规定府、州、县学每年贡举一名.嘉靖以后,改为府学每年举2人,州学每二年举3人,县学每年举1人.三是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及功臣后代,称为荫监;四是缴纳钱物而买到的监生资格,称为例监.监生是一种社会政治身份,成为监生就意味着获得了作官的资格.监生本人,连同家属二人都可免除徭役.监内实行会馔即会餐制度,伙食标准是相当高的,不会馔则发给相应的钱物,家属也有一份.另外,还发给冬夏服装,文具纸张及生活用品,有病由官府给予医治,待遇相当优厚.清代国子监的生源也是这四个途径,依据是否具有府、州、县学生员的身份,分为贡生和监生两大类,前者的地位和待遇高于后者.
国子监的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此外,明代学习《性理大全》,加读《说苑》、《大明律令》、《御制大诰》,还有习字、习射等.清代学习《圣谕广训》,以及诏、诰、表、判等公文及策论的写作.
明代国子监教学沿袭元代,实行升堂积分制.学生入学后入低级班(正义、崇志、广业堂)学习,一年半以后,文理通者升中级班(修道、诚心堂)学习,再过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升高级班(率性堂).监生升入率性堂,则采用“积分制”,按月考试,一年积满8分为及格,可以待补为官了,不及格仍坐监肄业.后来国子监生作官的出路越来越差,监生多走科举入仕之路,升堂积分制缺乏吸引力,逐渐名存实亡.清代国子监六堂改为两两分级(率性、修道为高级,诚心、正义为中级,崇志、广业为初级),升堂实际上只是熬年头、看资历了.
明洪武五年(1372年),为满足当时官吏不足的需要,创立监生历事之制.历事即“历练政事”,是实习官吏的制度.凡在监10余年者,派到六部诸司实习吏事,并考察其勤惰.历练3个月,进行考核,勤谨者送吏部备案待选,仍令继续历事,遇到官缺,依次补用.表现平常的再令历练.下等的取消历练资格,送还国子监读书.清初改称拨历,监生坐监期满,即拨历各部院衙门实习吏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一年期满,送朝廷考察授官.康熙以后停止拨历.
国子监对监生的管制严格,监内有繁苛的监规,绳愆厅就是专门纠察和惩治学生过错的地方.一般学校最高惩罚不过开除学籍,而明代对监生还有服劳役、戴枷镣、充军乃至枭首示众等封建时代全套的惩治手段.恩威并举,以达到彻底控制监生的目的.
除了国子监之外,明代还有专为皇族后裔子弟而设的宗学和学习军事技能的武学.清代则有为拥有特权的基干统治队伍——八旗子弟设立的各类学校.如八旗官学,由满、蒙、汉各旗各设学馆教授子弟,归国子监管辖.还有圆明园护军营、火器营、健卫营以及各地驻防旗营所设立的学校.宗人府管辖的宗学和觉罗学,对象是皇室后裔和其他觉罗氏后裔.内务府管辖的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对象是皇城禁卫军的内三旗子弟.八旗学校重点是学满文与骑射,是为了维护八旗子弟的固有传统,同时也兼习汉文和经史之学,以增强他们的文化素养.
二、地方官学
明清从京城到各地的府、州、县均有学校.乡村还有社学、义学.明清地方官学,由中央任命各省提学官(清叫学政或学院)负责领导.提学官是省教育行政长官,他的任务是在其三年任期内,巡视省内各府、州、县学,检查教学质量,选拔入国子监学习和参加乡试的生员.
明清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1人,作为正教官,副教官则统称训导.明初规定学生的名额,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后来,因为要求入学者增加,便增加名额,原定生员为廪膳生员(国家供给膳食),新增加者为增广生员,名额与廪膳生员相同.后又增设附学生员,名额不定,凡新录取的生员都是附学生员,再依次递升.
明清时只有府、州、县学生员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就大大提升了学校的地位,学校的入学考试——“童试”,由应试考生都称“童生”而得名.童试的考场叫文场.童试实际上是科举的第一级预备考试,程序相当严格.童试分“县考”、“府考”和“院考”三步进行.县考由知县主持,一般要举行若干次考试,每次淘汰一定比例,至达到规定名额时送至府,由知府主持府考,再按规定名额取中,参加院考.院考才是正式入学考试,也在府城举行,由本省学政亲临主持,分初试和复试两场,考试内容为《四书》文及诗、论等.按规定的学额录取后,就成为本府学或本州县学的生员了.生员俗称秀才,与一般老百姓相比,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种种优待.
地方官学的学习内容,不外乎《四书》、《五经》及理学著作,以及朝廷规定学习的推进教化的读物.八股文训练自然是主要内容.生员以自学为主,一般并不需要在校学习.一年一度的岁试是考核生员的主要措施,考一二等者获得升级,考四等以下者则要受到降级等惩罚.逢科举开科前各官学举行科试,考一二等者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或被贡入国子监.
明清地方官学的教育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育人才”,更重要的是为了“善乡俗”,行使一方教化中心之责.地方官学的校舍构建是很讲究的,都是孔庙与“学宫”并立,体现学习圣贤之道的宗旨.在孔庙大成殿前祭孔及举行其他推进教化的礼仪,是学校重要的集体活动.棂星门是学宫外的标志性建筑,泮池则是学宫内特有的设施,象征教化流传.学宫的主建筑为明伦堂,体现了“明人伦”的封建教育目的.生员学习的地方称为“斋”,一般是府学四斋,州学三斋,县学两斋.显然容纳不了全体生员学习,也说明地方官学主要是教化中枢,而不是一般的教学场所.
统治者对地方官学生员也是严加管制的.明太祖向全国各地学校颁布禁例十二条,刻在卧碑上,其要点是严禁师生议论国是,干预地方政务.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尊师重道,潜心治学,以求得到朝廷重用.清代又颁行了新卧碑,共七条,内容与明代大同小异.康熙、雍正时又颁布“圣谕”,也主要是告诫训示读书人的.都是着眼于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控制知识分子,并非一般教学和管理意义上的具体学规.
三、明清的书院
明清书院的发展可以说是几度兴衰.明初,因为汉族统治恢复,提倡科举,重视官学,士人也都热衷于正统学业,书院受到冷落.明中叶后,因为科举越发僵化,官学有名无实,一些理学家为救治时弊,多立书院,授徒讲学,于是,书院兴盛起来.当时书院讲学最为著名的是理学大师湛若水和王阳明.他们驻足之处,必建书院,聚徒讲学.他们提倡心学,在理学中别树一帜.他们的弟子后学继续建立书院,聚徒讲学,于是,书院讲学之风盛行一时.书院的自由讲学与统治者的文化专制不相容,明中叶后日趋腐败的政治必然遭到儒家士大夫的批评,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加强.所以,从嘉庆、万历以后,朝廷先后四次下令禁毁书院.但是,因书院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很快又得以恢复.
明代最著名的书院是位于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原为宋代学者杨时讲学的场所.明正德年间,乡人邵宝继承杨时讲学之志,重建书院,谓之“东林”,王阳明为之作序.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明政府革职的顾宪成和高攀龙等复建东林书院,扩大规模,聚徒讲学,并订立《东林会约》.正如顾宪成为书院题的对联所说的:“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书院以追求“为圣为贤”的“实学”为务,常议论朝政得失,抨击权贵,揭露腐朽.每逢会讲,远近赴会者常数百人,就连“草野齐民”、“总角童子”,也可以到书院听讲.于是,在江南形成一个著名的学派——东林学派,影响则蔓延到全国,东林党人在京师也办起了首善书院,打破了都门不敢讲学的戒律.东林学派与以魏忠贤为首的宦官集团尖锐对立,于是再一次招致“尽毁天下书院”的迫害行动.东林书院被毁废,东林党300多人被逮捕、杀害.
清代初年,统治者推崇科举和官学,对书院采取抑制的态度.顺治九年(1652年),明令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学经书义理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空谈废业.但是一些思想家和教育家仍坚持书院的讲学活动.南有黄宗羲讲学于海昌、姚江等书院,北有颜元主讲于直隶漳南书院,西有李顒主讲于陕西关中书院.在这种禁而不止的形势下,清政府感到抑制书院的政策不行,还不如加以提倡,使它为我所用.雍正十一年(1733年)诏谕在各省设立书院,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书院的生徒,由各州县选拔.对山长、教师的考核、惩罚、提调,也由地方当局办理.政府为书院拨给经费或置学田,使其经费有所保证.
由于官学和科举已完全合流,而官学的教学容量又很有限,所以也需要兴办书院作为官学教育的补充,特别是向生员提供学习场所.这类的书院占到清代书院总数的90%以上,在教学内容上,以科举文字的训练为主,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官学的分校或官学的读书场所.如北京的金台书院,就是由顺天府主办,供国子监贡监生、京师生员在此修业,也招收部分童生,官方给予生活津贴(称为“膏火”).一些大书院的建筑,已与官学相通,也有孔庙之设,同时又体现书院读书学习的典雅特色.清代中后期,书院高度发达,遍布各地,连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也办有书院.尽管大多数书院已官学化,但毕竟还是读书学习的场所.也有部分书院仍保持研究型的本色,如嘉庆、道光年间著名学者阮元创办的杭州诂经精舍和广东学海堂,就是当时训诂考据学研究与教学的重点场所.“专勉实学”是两所书院的教学宗旨,注重扎扎实实做学问,编撰出版了1400卷的巨著《皇清经解》.还出版了《沽经精舍文集》和《学海堂集》,体现了治学的巨大成果.